107學年度縮短修業年限申請

發佈人: 
特教組長張錦程

107學年度縮短修業年限申請實施計畫及相關表件詳如附件。

申請時間:就學生學習表現成績優異之科目及學生意願,由班級導師、任課老師或家長向學校推薦,第一學期於9月10日前,第二學期於3月1日前向學校提出縮短修業年限之申請。

申請方式:

(一)於上述時間內親自至現場辦理報名並繳交相關資料(各類申請學生務必繳交學習計畫,說明學生於免修、加速,或準備跳級期間之學習計畫,含學習科目、學習目標、學習方式、上課地點、學習課程調整、家庭支持等),逾時不候。

(二)因每項申請資格的標準不同,請於報名時註明申請項目以利行政作業之進行。

申請資格:

(一)學科成就測驗通過後免修該學科(學習領域課程):前一學期或學年(含前一教育階段)該科(學習領域)成績達同年級全部學生前百分之七。

(二)部分學科(學習領域)加速:前一學期或學年(含前一教育階段)該科(學習領域)成績達同年級全部學生前百分之七。

(三)全部學科(學習領域)同時加速:前一學期(或學年)語文、數學、社會、自然相關學科之平均成績達同年級全部學生前百分之七。

(四)部分學科(學習領域)跳級:前一學期或學年(含前一教育階段)該科(學習領域)成績達同年級全部學生前百分之七。

(五)全部學科(學習領域)跳級:前一學期(或學年)語文、數學、社會、自然相關學科之平均成績達同年級全部學生前百分之三。

申請程序及應備資料:

申請學生應備妥下列資料,逕行繳交報名處:

(一)填妥縮短修業年限申請表、縮修觀察推薦紀錄表(如附件):以正楷填寫報名表。教師觀察紀錄--由推薦(或任課)教師填寫;家長觀察紀錄--由家長填寫;社會適應評量--由推薦(或導師、任課、輔導)教師填寫;特殊表現紀錄--由學生自填;教育安置與學習輔導構想—由家長會同導師、該科(學習領域)任課教師等填寫。

(二)繳交縮修輔導計畫表(自學計畫)(如附件):說明學生於免修、加速,或準備跳級期間之學習計畫(含學習科目、學習目標、學習方式、上課地點、學習課程調整、家庭支持等。

(三)繳交相關證明文件:繳交成績單,或競賽獎狀,或學術研究單位長期輔導之該學科研習證書,或該學科優異獨立研究成果暨刊載於學術性刊物佐證資料(以上繳交正、影本,正本驗畢發還),以及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推薦函。

 PS:附件各表件示例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