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修正「公務人員再申訴事 件調處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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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約僱助理員蔡雅婷

主旨:有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修正「公務人員再申訴事件調處實施要點」名稱為「公務人員保障事件調處實施要點」及修正全文,並以106年10月11日公地保字第1061160265號令修正發布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6年10月11日公地保字第1061160265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