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107年度「城市百寶盒」實施計畫

發佈人: 
學生活動組長汪德方

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107年度「城市百寶盒」實施計畫

  • 目的:

為鼓勵本市青少年學生勇於展現自我,透過開放平臺讓具有藝文、音樂及特殊才藝之青少年學生相互交流,一展長才,樂於分享,同時為市民提供假日休閒及藝文薰陶的好去處,特辦理本計畫,以強化本處場館使用效率並達成推動青少年自我發展之目標。

  • 辦理單位: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
  • 活動對象:

一、表演團體:臺北市各國中、高中職或大專院校學生社團。

    二、參加對象:一般民眾。

  • 活動時程:

每月1場,預訂於週六下午2時至4時舉辦,視本處其他課室活動及表演團體預登時間排定。

  • 活動地點:

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 1樓圓型展覽區

  • 執行方式:

    ㄧ、函請本市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社團申請(同時上場演出人數以5人為原則)。

二、每次表演時間計2小時,表演內容及演出休息時間由演出團體自行彈性調整。

三、演出者每人核發新臺幣500元(含交通費、器材搬運費、材料費等),每團以新臺幣2,500元整為上限。

四、演出學生如有需要,得依實際演出時間核發公共服務時數,每次(含彩排)以四小時為限。

五、表演團體所需專業器材及相關用具請自備,本處提供麥克風、音箱、音源線、桌椅等基本設施。

六、本處1樓大廳為民眾出入場域,考量他人使用及環境維護,請避免表演擊鼓等打擊樂器及使用明火之表演內容。

  • 報名方式:

一、各校社團以一學年申請一次為原則,報名時請註明演出時間,並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由本處承辦人另行通知配合演出事項。

二、採網路報名,請至本處活動報名系統完成報名作業,網址http://class.tcyd.gov.taipei/,每月場次以報名先後順序錄取。

捌、活動洽詢: 2351-4078轉1716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