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訓練發證及收費辦法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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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官教官室校安人員

一、請配合宣導「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暨「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訓練發證及收費辦法」,以提升學生、房東對「租賃條例」認知,俾維護賃居學生權益。
二、上開相關資訊,各校可逕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站(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或內政部租賃條例專區網站(網址:https://www.land.moi.gov.tw)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