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內政部函頒「107年國家防災日『指定電視頻道播放重大災害緊急訊息』演習計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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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官教官室校安人員

一、依內政部107年7月9日內授消字第1070823061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當發生如地震、海嘯……等國家級災害或重大緊急事故時,政府透過有線電視管道,以跑馬燈、圖卡及影像方式,對民眾發布緊急訊息、政府重大決策、應變處置作為,以及宣導呼籲等事項,俾利民眾採取必要作為,減少災害影響程度,由內政部消防署偕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共同規劃,並與公共電視台及各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合作,建立「指定電視頻道播放重大災害緊急訊息」(簡稱指定頻道)機制,以提升災害應變效能。

三、旨揭計畫及演習重點如下:

(一)演練時間:9月21日9時59分至10時01分。

(二)演練方式:由內政部消防署製作2分鐘影片,提供公視於第13頻道播出。

(三)為加強本次演習之預告與宣導,9月13日至21日有線電視頻道將播放跑馬指定頻道演習相關訊息,民眾意見反應聯絡電話:02-81966141消防署吳亮雲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