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校園試辦修復式正義種子教師培訓研習

發佈人: 
生輔組長王雅菁

本研習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承辦單位臺北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三、協辦單位:國立臺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橄欖枝中心

四、研習對象: 臺北市公私立各級學校學務處人員、學校輔導老師、輔導室人員、導師或其他對於校園衝突關係修復感興趣之人員,每班錄取40名(如超過預估人數,則依完成薦派程序先後順序錄取)。

      本校國高中部請各學科派一名教師與會研習(有意願方派訓),另請依附檔報名時間進行報名。並副知本校生輔組知悉,分機183

五、研習時間:國、高中職場:107年10月16日(星期二)  9:00-16:10

六、研習地點: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第三教室)

七、課程表

時間

活動內容

講師

8:30~9:00

報到

 

9:00~9:30

社會連結、促進對話及校園霸凌防制

國立臺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

侯崇文所長

9:30~11:00

正向管教與修復式實踐

國立臺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

林育聖助理教授

11:00~11:10

休息

 

11:10~12:00

以影片解析修復式和解會談操作程序

國立臺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

林育聖助理教授

12:00-13:20

午餐、休息

 

13:20~14:10

以修復式和解會談處理校園衝突

臺北市立北投國中 賴宛余老師

14:10~15:40

實務討論與實例演練

主講: 賴宛余老師

  協助: 林育聖、曾子奇、簡宛瑩、陳志瑋

15:40-16:10

演練心得與綜合討論

國立臺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

林育聖助理教授

臺北市立北投國中 賴宛余老師

16:10

賦歸

 

 

八、相關事宜:

報名方式

  一、請於報名截止日前逕行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站    (http://insc.tp.edu.tw)報名,並列印報名表經行政程序核准後,再由學校研習承辦人進入系統辦理薦派報名。

 二、本研習於報名截止(國小場次9月29日;國、高中職場10月5日)後3日內公布研習名單(以各研習員於教師在職研習網中登錄之電子郵件信箱通知),請自行列印研習通知並準時參加研習。

注意事項

  • 本研習依照報名順序優先錄取(學校需在報名截止日前完成薦派報名作業),如報名踴躍而致額滿,本中心得提前截止報名,並於截止後3日內公布研習名單(以各研習員於教師在職研習網中登錄之電子郵件信箱通知)。
  • 為尊重講座及研習同儕,參與研習請務必準時,以免影響課程進行。遲到或早退超過20分鐘以上者須請假1小時。另本中心不接受「現場報名」,以免影響講義、餐食等行政作業,敬請配合。
  • 完成報名程序之研習員,倘因特殊緊急事件無法參加者,請於研習前3日於本市教師在職研習網最新公告中瀏覽下載,填寫「取消研習」表單,完成校內核章後,掃描或傳真到承辦人電子信箱中,依據辦理取消研習作業,逾期仍以無故缺席登計。
  • 為珍惜教育資源,經報名錄取人員不得無故缺席,如無故不出席亦未請假累計達三次者,將於「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系統上暫停該員報名本中心各研習班之權利三個月。
  • 本中心備有哺集乳室,另如需無障礙設施、或其他需求者,請事前洽承辦人或當天生活輔導員。
  • 本中心設有專車至中心研習,如需搭乘請於網路報名時依需求登錄,惟當日搭車人數未達15人不派車(非每日均有專車),相關專車發車資訊,請於研習前查詢教師在職研習網(http://insc.tp.edu.tw/)或本中心網站(http://www.tiec.tp.edu.tw/)最新公告,或電洽輔導組:28616942轉221。
  • 研習時數

     全程參與者核發6小時研習時數;請假時數超過研習總時數之五分之一 (1小時)者,不核予研習時數。研習結束後,本中心將彙整研習員請假紀錄函送至研習員所屬學校,依權責列入差假登記之參考。

聯絡方式        本中心承辦人教務組研究教師秦玲美,聯繫電話:2861-6942轉 213,      傳真:2861-6702,電子信箱:tiec213@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