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簡章注意事項

發佈人: 
特教組長張錦程

有關108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相關日程與最新資訊請詳閱簡章內容,並留意甄試網頁https://enable.ncu.edu.tw/index.asp最新消息。

說明:

ㄧ、報考資格:各類甄試對象必須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統一編號,並符合下列兩項其中任一規定者,始得報名:

(ㄧ)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教學生鑑輔會鑑定為身心障礙(臨界障礙者不符報考資格),且相關鑑定證明在報名截止日前仍為有效期,或適用階段須為「高中職教育階段」或「中等教育階段」或「高級中等學校階段至高等教育階段一年級」或「大專校院(含研究所)」,並鑑定證明上無註記不適用於升學大專校院時使用之說明者,使符合報考本甄試資格。

(二)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且在報名截止日前仍為有效期。

二、甄試報名日期為107年12月5日至12月18日止,應屆畢業生統一由學校團體報名;非應屆畢業生個別報名。

三、重要日程表如下:

項  目

日         期

備註

發售簡章

107年11月20日(星期二)開始發售

 

網路報名

107年12月5日(星期三)上午9:00起~

107年12月18日(星期二)晚間11:59止

報名網址:https://enable.ncu.edu.tw/

報名程序及繳費方式說明請參閱附錄二。

繳費時間

107年12月5日(星期三)上午9:00起~

107年12月19日(星期三)下午3:30止

 

郵寄報名資料

107年12月19日(星期三)前,郵戳為憑

報名後須繳寄報名表及相關報名資料。

寄發准考證、公告報名人數

108年1月18日(星期五)

 

開放考生查看學科甄試試場

108年3月21日(星期四)下午2:00~4:00

查看試場時有任何問題,請洽考區試務中心。

開放考生查看術科甄試試場

108年3月24日(星期日)下午2:00~5:00

查看試場時有任何問題,請洽考區試務中心。

學科考試

108年3月22日(星期五)~

108年3月24日(星期日)

北部(ㄧ)考區:視覺、聽覺、其他障礙考生。

北部(二)考區:學習障礙考生。

北部(三)考區:自閉症考生。

北部(四)考區:腦性麻痺考生。

中部考區:各障別考生。

南部考區:各障別考生。

術科考試

108年3月25日(星期一)

美術:北部(四)考區、中部考區、南部考區舉行。

音樂:集中在北部(四)考區舉行。

公告參考答案

108年3月26日(星期二)下午3:00

公告網址:https://enable.ncu.edu.tw/

試題疑義申請

108年3月28日(星期四)下午5:00前

一律以e-mail方式受理。

疑義處理結果於108年4月18日(星期四)中午12:00公告。

寄發成績單

108年4月22日(星期一)

報名系統於上午10:00開放成績查詢

成績複查

108年4月23日(星期二)~

108年4月25日(星期四)

採通訊辦理,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考生網路選填志願

108年5月2日(星期四)上午9:00~

108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5:00

選填志願網址:https://enable.ncu.edu.tw/

統一分發結果公告

108年5月16日(星期四)上午10:00

1.考生請至甄試委員會網站查詢。

2.錄取通知書及報到通知書由獲分發之大專校院郵寄。

複查統一分發結果

108年5月16日(星期四)~

108年5月20日(星期一)

採通訊辦理,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錄取生放棄錄取資格截止日

108年6月3日(星期一)前,郵戳為憑

 

 

四、考生報名時請確認考生持有之鑑輔會證明或身心障礙證明(手冊)須於報名截止日前為有效期內或適用報考本甄試教育階段:

(ㄧ)「學習障礙類」考生僅能持鑑輔會證明報考,另考生不得持「國民中學以上教育階段」或國中就學時期所取得之鑑輔會證明報考。(自106學年度起「學習障礙類」考生僅能持鑑輔會證明報考)

(二)本甄試報考資格自106學年度起:

  1. 高中職「應屆畢業生」不得再持國中就學時期所取得之鑑輔會證明報考本甄試,即便證明所載之適用教育階段為「中等教育階段」、「高中職教育階段」或報名截止日前仍為有效亦不適用。
  2. 高中職「已畢(肄)業生」須持適用教育階段「至高等教育階段一年級(含以上)」,不得再持中等教育階段或高中職教育階段之鑑輔會證明。
  3. 高中職畢(肄)業已逾1年以上者,欲持高中職就學時期所取得適用教育階段為「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至高等教育階段一年級」之鑑輔會證明報考者,需切結其非為曾就讀或目前正就讀大專校院之學生(切結書詳簡章附錄)
  • 五、有關報名及繳費:詳閱簡章附錄二:網路報名程序及繳費方式說明。
  • 六、本甄試考生不得重複報名;非視覺障礙、聽覺障礙、腦性麻痺、自閉症、學習障礙者,請報考「其他障礙生組」。
  • 七、本甄試採先考試,俟成績公布後再網路選填志願,志願須依所報考之類群(組)別選填。學科成績有單科(如國文等) 為零分或缺考者,其所填系科組有規定該單科(如國文等)成績檢定標準,雖有名額,亦不予分發。
  • 八、報考腦性麻痺障礙別之考生:如非持有腦性麻痺類之鑑定 證明者,應持簡章附錄十二「特殊需求(輔具)申請-診斷 證明書」正本,經有關醫療單位(衛生福利部護理健康照 護司公告之「身心障礙鑑定醫院名冊」就考生障礙類別相 關醫療科別)辦理檢查後出具;或得持報考大學入學考試 中心108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或學科能測驗之「108學 年度身心障礙考生申請應考服務專用-診斷證明書」正本( 或影本)或持身心障礙鑑定醫院開立之一年內診斷證明書正 本替代,惟診斷內容須註明係因性麻痺所引起的功能障礙 ,如未註明概以資格不符處理。(註:身心障礙鑑定醫院 名冊可至衛福部之新制身心障礙鑑定專區 (https://dep.m ohw.gov.tw);或至本委員會公告網頁連結查詢)。
  • 九、考生如有申請特殊需求(如試場需求、試題需求、答案卷 需求、試場提供服務或輔具、自備輔具等),請提供旨揭甄試專用之「特殊需求(輔具)申請說明表」正本(簡章附錄十一)及「特殊需求(輔具)申請-診斷證明書」正本(簡章 附錄十二);或得持報考大學入學考試中心108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或學科能力測驗之「108學年身心障礙考生 應考服務申請表件」影本(含應考服務需求表、在校學習紀錄表及診斷證明書)替代,以作為審查考生應考服務事項之重要參考。聽覺障礙考生若僅單純提出「自備助聽器或人工電子耳」及下肢障礙考生僅提出「自備輪椅、拐杖、 助行器」可免繳特殊需求(輔具)申請說明表及診斷證明書,僅須提供身心障礙證明或鑑輔會證明佐證即可。考生申請之特殊需求於審查通過後,將載明於准考證上。
  • 十、低(中低)收入戶證明,亦須於報名截止日前仍為有效期內,始符合免繳(或減免)報名費之優惠。低(中低)收入戶證明,非清寒證明,非合於最低生活費用標準2.5倍之證明。若證明文件無完整呈現中華民國身份證統一編號,應加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 十ㄧ、每完成一位考生報名後,如要繼續為另一位學生報名,請先<登出系統>,再以另一位考生身份登入,請勿同時開啟兩個以上視窗操作網路報名。
  • 十二、甄試相關規定請詳閱簡章內容並留意甄試網頁最新消息,若有其它問題請洽:(一)聯絡電話:主辦學校國立中央大學(03)4227151轉57148、57149、57150。(二)網址:https://enable.ncu.edu.tw。(三)承辦人:黃曉君小姐。電話:(03)4227151分機57148,電子信箱:siaojyun@cc.n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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