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大直高中107學年度第二十一屆文藝獎實施辦法

發佈人: 
學生活動組長汪德方

 

臺北市立大直高中107學年度第二十一屆文藝獎實施辦法

  • 主    旨:為鼓勵同學寫作,提昇校園文藝創作風氣,藉此發掘同學文學創作才華,並打造活潑而

          優雅的優良校園文化。    

  • 承辦單位:大直高中 大直青年社
  • 指導單位:大直高中 學務處訓育組
  • 活動對象:本校國、高中全體學生
  • 活動日期:自即日起,至108年2月25日中午12時截止收件。為鼓勵同學投稿,懇請高、國中國文老師能將文學類創作列入寒假作業中,並推薦優秀作品參賽。
  • 活動內容:
  • 文學類作品
  1. 新詩:五十行以內
  2. 散文:兩千五百字以內
  3. 小說:三千字到八千字
  • 藝術類作品

漫畫:單色黑筆創作,紙張採A4大小直式版面,分格請由左上到右下排序,自訂主題,以12頁為限。為鼓勵同學創作,亦可採用繪本型態。※不收彩色稿件

六、交件方式:                            

  • 文學類稿件內容請以電腦打字,另頁書寫班級、座號、真實姓名、參加類別、作品名稱作品請交高中教師辦公室(二)劉悅如老師,或將檔案寄至下列電子信箱:dcsh132-2@dcsh.tp.edu.tw請註明校刊投稿。*電子檔案主旨:校刊文藝獎投稿-○○類-班及姓名座號
  • 作品格式規定:一律以A4直式橫書,以新細明體字體列印,作品標題16級字,內文12級字,版面設定上下左右各為2.5公分
  • 評審方式:

邀請校內國高中國文老師及美術老師擔任初審,再由大直青年社邀請校外評審擔任複審。得獎名單暫定於108年4月公佈。

八、獎勵方式:國、高中得獎作品頒發獎金及獎狀。

類別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佳作

新詩(50行為限)

800

600

400

300

散文(2500字以內)

1200

1000

800

500

小說(3000-8000字)

2000

1500

1000

700

漫畫

1000

800

600

400

※若作品經多數評審認為未達水準則名次從缺,每組佳作最多二名

九、注意事項:

  • 同類作品以兩篇為限,重複得獎者,以最高獎項為準,他篇視同棄權。
  • 錄取作品如查出有抄襲或請人代筆之情事,皆取消參賽資格,並追還獎金獎狀。
  • 得獎作品將有機會刊登於大直風采第37期,不再另發稿費。

十、本辦法呈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