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08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自3月1日起開始徵件,請踴躍參加!

發佈人: 
高中教研組長王秀勻

一、參選資格:

()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兼任及退休教師,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者。

()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二、徵選組別與項目:

()教師組:

1、戲劇劇本(108年為傳統戲劇劇本)

2、短篇小說

3、散文

4、詩詞(108年為古典詩詞)

5、童話

()學生組:

1、戲劇劇本(108年為傳統戲劇劇本)

2、短篇小說

3、散文

4、詩詞(108年為古典詩詞)

三、參選受理期間:自10831日起至同年412日止,採取先線上報名後掛號郵寄送件方式辦理(網址:http://web.arte.gov.tw/philology/),截止日以郵戳為憑。親送者必須於截止日下午5時前送達。

四、收件地址: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066臺北市南海路43號);洽詢電話:02-23110574分機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