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第1學期高一、二補考注意事項

發佈人: 
高中教研組長王秀勻

考場注意事項

1. 請依《補考座位》號碼入座

2. 請將「學生證」放在桌子座位號碼旁,並請於簽到表上簽名。

  (若未攜帶「學生證」,請找教官開立證明。)

3. 未穿著「校服」不准考試。手機關機

4. 畫卡(作答)書寫 原班級、座號

5. 收卷時請按科別繳交,並注意是否在答案卷()寫上名字。

6. 開始考試15分鐘後禁止進入考場,考試進行20分鐘前禁止繳卷離開。

7. 多科使用電腦卡,請同學自行準備「2B鉛筆」及橡皮擦。

8. 有作弊等違反考試規則情形一律移送學務處以校規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