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函文尚未履行兵役之役男出國應經核准事宜

發佈人: 
生輔組長王雅菁

一、按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規定,尚未履 行兵役義務之役男出境應經申請核准,迭有役男規劃於暑 假期間短期出國,因不諳法令,未事先申請核准出境,致 抵達機場或港口後無法順利出國,屢生爭議。

二、為避免前揭 情事發生,請宣導提醒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注意,出國 前須先申請核准。

三、役男出境觀光可經由內政部役政署網站主題單元進入,連 結至系統(https://www.ris.gov.tw/departure/)

      申請短期 出境,經查核無兵役管制情形者,將立即核准出境,列印 核准通知單後,自核准當日起1個月內可多次使用通關出 境。

附件大小
NHAA1083005635.zip234.47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