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度補助各縣市辦理 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輔導資源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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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官教官室校安人員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6月1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80067074號函辦理。
二、為精進藥物濫用清查篩檢及輔導工作,請各級學校盤點藥物濫用諮詢輔導資源缺口,結合民間諮詢輔導人力資源,建構「以學生為中心,學校為基礎」之區域性諮詢輔導網絡,藉以提升個案自我效能、遠離毒品危害,進而強化校園防制學生         藥物濫用工作之成效。
三、請各校依實際需求提出申請,並參照前1學年度學校特定人員及春暉輔導個案數,以學年度為期程規劃,預計服務執行項目、人次等數據,並參考經費編列基準表編列 經費預算,於108年7月15日前免備文方式將申請計畫書(實施計畫附件          3)、經費申請表(實施計畫附件4)報局憑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