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富邦銀行108學年度上學期「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相關申貸事宜,請有需要的高中學生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

發佈人: 
學務處訓育組李恩惠幹事

說明:
一、本次申辦期間:自108年8月1日起至108年9月30日止(不含例假日)。
二、本次受理就學貸款對保分行共計35家(如附件一),其中有部分對保分行或地點與前次不同,請提醒申貸學生注意。
三、因學生向本行申請就學貸款,有分行辦理及線上續貸兩種,請 貴校協助在「學雜費繳款單」上加註:「辦理就學貸款應先上網至"台北富邦銀行就學貸款專區"填寫申請書,至指定分行對保,再繳交收執聯給學校。若曾經辦理本行就學貸款且符合線上續貸資格,無需至分行對保,還可免收對保手續費100元」。
四、依據教育部106年9月13日臺教高通字第1060123660號、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9月21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60102454號、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6年9月29日北市教中字第0639527300號函及107年6月15日台教授國字第1070056710號函辦理,請 貴校協助配合於註冊繳費單上載明可貸項目及金額,並注意註冊繳費單之可貸項目名稱應符合「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第5條規定,以免學生因為註冊繳費單資訊不全或誤填情形而影響學生申貸權益及時效。
五、「申辦108學年度上學期就學貸款重要公告事項」(如附件二),敬請 貴校適時向學生宣導盡早申請,以避免對保作業限期結束前之擁塞。若有任何問題,請至本行網站查詢或於營業時間來電(02)8751-6665按5,由專人為 貴校學生服務。
六、為利本行辦理就學貸款審核及撥款作業,請 貴校配合辦理下列事項:
(一)申撥相關問題之詢問及就學貸款之相關資料,請 貴校於108年11月15日前送交本行個金作業服務部擔保作業中心(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50號3樓),本行將辦理撥款作業。
(二)申貸學生倘屬需自付全額或半額利息者,請 貴校協助檢附以下表單:
1、【就學貸款切結書(利息負擔全額或半額之用)】(如附件三)。
2、若申請自動扣繳,須請學生檢附「台北富邦銀行存摺帳號影本」及「就學貸款扣繳借款本息約定書」(如附件四)。
3、或申請他行扣繳所需之【台北富邦銀行ACH委託自動轉帳扣繳授權書(就學貸款專用)】(如附件五)。
(三)依據教育部99年11月6日研商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法及要點修正會議決議:因就學貸款之目的為協助學生就學,如學生因休學或退學而無就學之事實,不宜將貸款撥付予學生。因此在本行未撥款予 貴校前, 貴校申貸學生如有休退學等情事,請 貴校於請撥清冊內扣除前開休退學學生之申貸金額,以符規定。
(四)貴校申貸就學貸款之學生如有休退學或轉學等情事發生,請 貴校依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作業 要點規定將資料函知本行,以利本行配合修改資料,正確請撥政府補貼息。
七、有關本行「就學貸款作業須知」、「辦理108學年度上學期就學貸款對保分行地址及電話一覽表」、「就學貸款切結書(利息負擔全額或半額專用)」、「就學貸款扣繳借款本息約定書」、「台北富邦銀行ACH委託自動轉帳扣繳授權書(就學貸款專用)」及「就學貸款作業須知」等文件,請自台北富邦銀行網站<表單下載>之選項內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