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宜蘭縣「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注意事項」

發佈人: 
註冊組長蔡獻樑

一、宜蘭縣政府為獎勵優秀之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及一般優秀學生奮學向上,特訂定獎學金發給辦法,並以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身分之學生為優先,各組錄取30名後(若有餘額併入一般學生),餘20名分配予一般優秀學生。

二、本獎學金核定名額每學期大學()50名,每名新臺幣(以下同)6,000元,高中()50名,每名3,000元。前項名額,低收入戶或身心障礙學生優先錄取,各組均以30名為限,餘各組20名分配予一般優秀學生。

三、申請時間:108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期間為即日起至108920日止。

四、申請資格

()設籍宜蘭縣,並在國內大學、獨立院校、專科學校及高中()校之學生(不含夜校、補校、研究所、實習生、在職進修及空中大學之學生)

()學業平均成績、操性成績需80分以上(如無操行量化成績者,需檢附無申誡(警告)以上懲處之成績單以資證明)

()高中()、五專、大學(含二專、二技、四技)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起始可申請,畢業當學期成績不得申請。

()專科學校五專制,一、二、三年級學生屬高中組,四、五年級學生屬大專組。

五、申請方式

()本獎學金僅開放網路申請(以其他方式申請者,不予受理),請至宜蘭縣政府教育資訊網(http://www.ilc.edu.tw)--全文檢索輸入獎學金申請(首頁右側)或至http://rff.ilc.edu.tw/prise/網址登錄申請。

()開放網路申請日期為108920日下午5時止。

()詳細申請方式請參考獎學金申請注意事項。

六、申請後請主動上網查看審核情形以免影響自身權益,經複核後,錄取名單公告於宜蘭縣政府教育處網站及獎學金網路申請頁面,不另行通知。

七、本案獎學金相關訊息,可洽凱旋國中林均瑛組長(電話:03-9255600405)或宜蘭縣政府教育處學管科林家穎小姐(電話:03-92510002676);使用網路系統問題,請聯絡教網中心方志倫老師(電話:03-9369968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