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

發佈人: 
註冊組長蔡獻樑

一、本次受理申請之獎學金如下:

()研究所組:梁偉卿與梁華一泓夫婦優良學生獎學金。

()高中職及大專院校組:

1、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2、吳鴻麟先生紀念獎學金。

3、吳鴻森先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4、許李端女士優秀學生獎學金。

5、劉興荖夫婦優秀學生獎學金。

6、沈周阿蘭女士優秀學生獎學金。

二、申請資格為設籍桃園市6個月以上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專科學校學生請務必註明2年制、3年制或5年制,以避免造成誤審;新生不可申請。

三、申請程序如下:

()由申請學生至「桃園市獎學金申請系統(網址:http://tycwww.ddns.net/)」建立帳戶(系統訂於108101日起至1081031日止開放填報)線上申請。請務必填寫正確資料,若有錯誤可自行上網更改,但最後繳交給學校之《申請書》(請由系統列印)務必正確。

()各類附繳文件(文件影本應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申請人印章切結與學校承辦人員職名章)若有繳交者請於申請系統表單上勾選已交,線上列印申請書表。

()持申請書(附郵局存摺封面影本)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交由就讀學校初審及核章:

1、必繳文件:

()新式戶口名簿(必須含記事)或10871日以後開立的戶籍謄本(申請人必須於10851日前設籍桃園市)

()前學年度成績單。

2、身心障礙學生需附身心障礙手冊。

3、申請傑出才藝者須加填申請推薦表並附傑出才藝獲獎證明。

()請各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學校彙整初審合格之書面申請資料並【統一造冊】,於1081110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至桃園市大崗國中總務處(地址:33377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二路168號;信封請註明:申請桃園市獎學金)彙辦。

四、成績為等第者,須由學校出具換算表並換算為原始分數。

五、本局預定於1092月至3月間辦理審查,錄取結果將於「桃園市獎學金申請系統」公告,並函知就讀學校轉知。無論錄取與否,各項申請表件均不退還。

六、有關獎學金之頒發,除吳鴻麟先生紀念獎學金另辦理頒獎典禮外,餘由桃園市大崗國中協助於1096月前直接電匯至學生金融帳戶中。

七、本案如有疑問請洽以下人員:

()如有填報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林組長E-mailasblin2@gmail.com

()如有送件問題,請洽大崗國中總務處文書組陳組長,電話:03-3280888分機512

()其他問題請洽本局國中教育科邱小姐,電話:03-3322101分機7523E-mail10012858@ms.tyc.edu.tw

八、檢送「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等7項獎學金實施要點及相關資料各1(如附件);附件亦可至「桃園市獎學金申請系統」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