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
一、108學年度第1學期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即日起至108年10月15日(星期二)止受理申請。
二、申請程序說明如下:
(一)申請學生填妥申請書並備齊相關證明文件,各項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請學校於每頁加蓋學校證明章並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另申請書及導師證明請逐級核章。
(二)就讀學校初審合格後,由學校統一造冊,並將名冊電子檔逕寄臺中市立崇倫國中魏國鼎組長信箱:s005@ms.cljh.tc.edu.tw。
1、請務必仔細核對學生姓名有無錯別字,以維護學生領獎之權益,如需造字,請於名冊備註欄註明。
2、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倘設有國中部者,請區分高中部、國中部之案件分別繕造名冊。
(三)申請學生資格符合旨揭要點第2點第1款者,學校請檢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
(四)請學校依申請學生成績高低順序裝訂相關申請表件紙本,逕寄臺中市立崇倫國中憑辦,寄件地址:40243臺中市南區忠明南路653號,信封上請註明「108-1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字樣,聯絡電話:04-23712324轉721。
三、獎學金審核結果另函通知,未依規定程序申請(證件不齊、未經學校認定核章、逾期或個別申請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補件。
四、本案相關資訊業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全球資訊網首頁(網址:https://www.tc.edu.tw/)─「顯示全部連結」─「臺中市就學補助資訊網」編號15566,請協助公告本獎學金訊息於學校網頁,以利家長及學生申請。
附件 | 大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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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odt | 11.39 KB | |
導師證明.odt | 6.75 KB | |
申請書.odt | 13.62 KB | |
申請學生清冊.ods | 4.74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