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輔導會【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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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官教官室校安人員
為有效協助退除役官兵就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下稱輔導會)特訂定「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方案」(下稱穩定就業方案),於108年度7月1日起新增適用對象續試辦一年,針對屆退及無業官兵參加「全日制職訓班隊」,於訓後穩定就業3個月者,及無業1個月以上(非自願離職者不受限)官兵經輔導會「推介就業」,穩定就業3個月者發給穩定就業津貼,以協助退除役官兵適應民間職場,促進長期穩定就業。 職業訓練訓後就業穩定津貼,第一類退除役官兵(服役滿10年以上的退除役官兵)前6個月每月1萬2,000元、後6個月每月8,000元;第二類退除役官兵(服役4年以上、9年以下)前6個月每月6,000元、後6個月每月4,000元。推介就業穩定津貼,第一類退除役官兵每月8,000元;第二類退除役官兵每月4,000元,兩項津貼合計最多發給12個月。 ★★~~歡迎有需求者向輔導會職業訓練中心或各縣市榮民服務處就業站洽詢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