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108學年度特殊教育學生獎學金、補助金申請
ㄧ、校內申請時程:至3/6(五)截止,3/11(三)本校特推會將進行審查。
二、申請資格
(ㄧ)獎學金(限確認生申請,不含疑似生):
1.身障生:
(1)前一學期學業總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品行優良經教師推薦(需檢附教師推薦表)。
(2)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各項全國性或國際性展覽、展演、評選或競賽,獲前5名或相當前5名之獎項(主辦單位: ,競賽名稱: ,競賽組別: ,名次: )
2.資優生:
(1)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全國性或國際性展覽、展演、評選或競賽,表現優異,獲得前五名或相當前五名之獎項。
(2)獨立研究成果優異,且刊載於具審查機制之刊物。
(二)補助金(限確認生申請,不含疑似生):
1.身障生:
(1)前一學期學業總成績平均在70分以上未滿80分,品行優良經教師推薦(需檢附教師推薦表)。
(2)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各項國內外區域性展覽、展演、評選或競賽,表現優異,獲前3名或相當前3名之獎項(主辦單位: ,競賽名稱: ,競賽組別: ,名次: )
(3)其他具體特殊表現,足堪表率。
2.資優生:
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內外區域性展覽、展演、評選或競賽,表現優異,獲得前三名或相當前三名之獎項。
三、申請名額:
(ㄧ)獎學金(無名額限制)--高中6000元;國中3000元。
(二)補助金(依本校身障及資優特教確認生計算,高國中分別計算)--高國中均2000元;申請名額--國中身障2人、高中身障名額1人。
附件 | 大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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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辦法.odt | 11.81 KB | |
品行優良教師推薦表.odt | 6.91 KB | |
臺北市特殊教育學生獎學金、補助金申請書.odt | 13.62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