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108學年度特殊教育學生獎學金、補助金申請

發佈人: 
特教組長張錦程

ㄧ、校內申請時程:至3/6(五)截止,3/11(三)本校特推會將進行審查。

二、申請資格

(ㄧ)獎學金(限確認生申請不含疑似生)

1.身障生:

(1)前一學期學業總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品行優良經教師推薦(需檢附教師推薦表)。

(2)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各項全國性或國際性展覽、展演、評選或競賽,獲前5名或相當前5名之獎項(主辦單位:          ,競賽名稱:        ,競賽組別:     ,名次:      )

2.資優生:

(1)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全國性或國際性展覽、展演、評選或競賽,表現優異,獲得前五名或相當前五名之獎項。

(2)獨立研究成果優異,且刊載於具審查機制之刊物。

 

(二)補助金(限確認生申請不含疑似生)

1.身障生:

(1)前一學期學業總成績平均在70分以上未滿80分,品行優良經教師推薦(需檢附教師推薦表)。

(2)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各項國內外區域性展覽、展演、評選或競賽,表現優異,獲前3名或相當前3名之獎項(主辦單位:          ,競賽名稱:        ,競賽組別:     ,名次:      )

(3)其他具體特殊表現,足堪表率。

2.資優生:

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內外區域性展覽、展演、評選或競賽,表現優異,獲得前三名或相當前三名之獎項。

三、申請名額:

(ㄧ)獎學金(無名額限制)--高中6000元;國中3000元。

(二)補助金(依本校身障及資優特教確認生計算,高國中分別計算)--高國中均2000元;申請名額--國中身障2人、高中身障名額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