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第2學期友善校園評選要點
由 dcsh183 在 三, 02/26/2020 - 16:49 發表
請師長們就欲參加選項進行附檔參閱。
- 獎勵對象及名額:上年度積極推動學輔工作,表現卓越之學校及傑出人員:
(一)卓越學校獎:積極推動學輔工作成效卓著、具推動特色且足為楷模者。
(二)特殊貢獻人員獎:長期致力於學輔工作之推展,對學輔工作政策規劃、執行及推廣具重大貢獻且足為楷模者。
(三)傑出人員獎:
1.傑出學輔主管獎:從事學輔工作表現優異之學校行政單位各級主管且足為楷模者。
2、傑出學務人員獎:從事學生事務工作表現優異且足為楷模者。
3、傑出輔導人員獎:從事輔導工作表現優異且足為楷模者。
4、傑出導師獎:從事發展性輔導工作,表現優異且足為楷模者。
5、傑出行政人員獎:對學輔政策方案規劃及執行有具體顯著或持續性貢獻之各級政府行政人員(包括各級政府設立之輔導諮商中心人員、主任及督導)。
(四) 獎勵名額:依本部每年公告之初選薦送遴選名額總額之前百分之十者為原則。
附件 | 大小 | |
---|---|---|
NHAA1093001373.zip | 298.45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