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公告「大學個人申請入學管道因應疫情應變制」

發佈人: 
註冊組長蔡獻樑

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公告「大學個人申請入學管道因應疫情應變制」詳如說明:

一、本會109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管道訂於109323日至24日報名,109415日至53日大學辦理指定項目 甄試,為保障受疫情影響或配合防疫而無法應試之考生權益,針對具申請國內大學資格之考生,提供「大學個人申請入學管道因應疫情應變制」(如附件)。

 二、個案考生如因疫情影響致無法參加甄試或大學校系因疫情影響無法辦理甄試,將啟動應變機制,一般校系以調整甄試項目及占分比例之方式應變之。個案考生如達校系所訂之錄取標準,將以外加名額錄取,不影響一般考生之權 益。若為校系無法辦理甄試之情況,因為校系統一調整,故仍以原招生名額錄取。各大學校系依應變機制所訂之因應疫情調整甄試項目及占分比例之方案,將由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另函通知各高中公告時間。

三、惟醫學系及牙醫學系招生名額受限於政府嚴格管控醫事人員,故無法以上述調整方式應變,仍依招生簡章辦理第二階段甄試,以試場、人員調整方式應變之。

四、考生若遇甄試期間有(1)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2)自主健康管理之社區監測通報採檢(3)確診病例等應變機制所列情形,須向報名校系提出申請,並經教育部與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勾稽名單,通過審核者,方可適用應變機制。

五、考生於本應變機制公布(10935日)前已因疫情所致滯留境外,且於甄試日前14天無法返台,須透過原就讀高中於331日前向本會提出申請,並經本會邀集教育部國教署 等相關單位審核通過者,方可適用應變機制。

六、另請提醒考生若適用本應變方案之外加名額,並非等同錄取,仍需提交報考校系所訂二階段應變方案調整項目所訂之相關資料,供大學校系審查評分,並達到校系所訂定之錄取標準,才能以外加名額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