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0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聯合安置簡章」

發佈人: 
特教組長張錦程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1月30日臺教國署原字 第1090150278號函辦理。

二、旨揭簡章業於109年11月18日公告於下列網站:

(一)110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https://adapt. set.edu.tw/。

(二)國教署特教網路中心:https://www.aide.edu.tw/

(三)總召學校 國立和美實驗學校:http://www.nhes.edu.tw /。

三、各分區主辦學校將於109年12月11至25日辦理宣導說明會,請視實際需求參加相關說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