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際港埠入境人員之COVID-19抗原快篩措施

發佈人: 
衛生組長凃韋伯

請學校執行境外生居家檢疫關懷作業時,提醒其於入境後 執行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第6至第7天執行快篩,並依收到之簡訊說明回傳結果,另同時回報學校專責人員;如境外 生未具臺灣手機門號,將無法收到「雙向簡訊」,則請學 校專責人員主動追蹤其快篩結果。如快篩陽性時,請學校立即通報地方衛生局,將由地方衛生局協助安排境外生至指定採檢院所進行PCR採檢及視需要安排就醫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