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新編訂「局部風險評鑑 (Local Risk Assessment)指引」、「病原體風險評鑑指 引」及「生物保全風險評鑑指引」等3份指引

發佈人: 
衛生組長凃韋伯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1月29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00158346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編訂「實驗室生物安全規範」 (2021 年版),已導入各類風險評鑑概念。為利實驗室有效 執行相關風險評鑑,特研訂旨揭3份指引,以供參考使 用。

三、旨揭3份指引電子檔,已置於該署全球資訊網生物安全專區 (網頁:首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實驗室生物安全〉實 驗室生物安全技術規範及指引;網址:https://www.cdc. gov.tw/Category/MPage/9jeKCZsGmDJ-rH80PGa40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