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校園COVID-19疫苗第二劑接種服務醫療機構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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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組長凃韋伯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0年12月16日北市衛疾字第 1103083101號函辦理。

二、校內學生及教職員工尚未接種者(第一劑或第二劑),亦可 於集中接種作業時進行,未選擇於校園集中接種作之學 生,可由家長至「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台」進行意願 登記接種。後續依指揮中心公告時程,符合預約資格者或 收到簡訊提醒,即可預約登錄接種,由家長(監護人或關係 人)陪同學生/青少年至該局指定合約醫療院所完成疫苗接 種。

三、另如考量學測或其他相關因素未選擇於校園集中接種作業 之學生,請貴校協助造冊,本局將協同衛生局於學測後安 排接種服務,相關資訊另函知。

四、為減低疫苗接種後之副作用,請貴校向家長及學生宣導, 注意學生身體狀況,並評估調整課程活動,避免學生於接 種疫苗後2週內進行仰臥起坐與心肺耐力跑走等劇烈運動。 另本局業於110年10月27日以北市教體字第1103097425號函 檢送「青少年COVID-19疫苗接種後發生疑似不良事件後送 責任醫院」急診就醫諮詢窗口資訊。

五、依據本局110年9月15日北市教體字第1100136686號函,本 市學生接種疫苗後,如有不良反應者,學生得向學校申請 疫苗假,疫苗假以3天為原則(含接種當日),必要時得延 長,且疫苗假期間不列入出缺勤紀錄。學生申請疫苗假居 家學習期間,請學校確認家中是否有人陪伴及照顧,家長 如有親自照顧學生之需求,其中一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 另學校得依本局110年8月20日發布、9月22日修訂之「臺北 市中小學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多元彈性教學 指引」,針對渠等學生比照防疫假實施多元彈性教學模 式,以同步、非同步線上課程或其他方式,保留學生多元 學習管道,維護學生學習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