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0年12月20日零時(航班抵臺時間)起調整春節檢疫專案3項方案之檢測措施,以強化對入境者於檢疫期間及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健康監測

發佈人: 
衛生組長凃韋伯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月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173334號函辦理。

二、春節檢疫專案包括方案A(14+0+7)、方案B(10+4+7)及方案 C (7+7+7),前3項方案之入境者檢測措施,入境者須進行 之檢測總計6次,說明如下:

(一)方案A(14+0+7):1、PCR檢測:入境日(D0)及第14天(D14),計2次。 2、家用快篩檢測:第3天(D3)、第7天(D7)、第10天(D10) 及第20-21天(D20-21),計4次。

(二)方案B(10+4+7): 1、PCR檢測:入境日(D0)、第10天(D10)及第13-14天 (D13-14),計3次。 2、家用快篩檢測:第3天(D3)、第7天(D7)及第20-21天 (D20-21),計3次。

(三)方案C(7+7+7): 1、PCR檢測:入境日(D0)、第6天(D6)及第13-14天(D13- 14),計3次。 2、家用快篩檢測:第3天(D3)、第10天(D10)及第20-21天 (D20-21),計3次。

三、請轉知所屬師生,倘有家中同住家人選擇春節期間入境檢 疫C(7+7+7)方案,於入境者在家檢疫7天(第二個7),師生 須配合加強自主健康管理措施如下:

(一)於檢疫者返家第3天、第7天各進行1次自費家用快篩,並 以雙向簡訊回報衛生機關結果,如篩檢為陽性應同步告 知學校。

(二)加強自主健康管理7天(第二個7),師生均不可入校;自 主健康管理7天(第三個7),無症狀者可入校。

(三)請務必不可與居檢者共用房間、衛浴,亦不可同處、共 食;若須提供其必要之生活協助(如生活補給)時,雙方 皆應採取適當防護措施,包含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 離,並儘量縮短接觸時間。

四、依據本局訂定之「臺北市各級學校暨教育機構因應嚴重特 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教育總指引」,加強自主健康管理者屬 具有 COVID-19 感染風險者,建議學校同意以防疫假方式 處理;學校教師,請依教育部人事處公告「武漢肺炎防疫 期間公立學校教師請假說明」辦理;其餘人員,請依行政 院人事行政總處及勞動部相關規範辦理員工差勤管理事 宜,以確保校園師生健康。

五、有關春節檢疫專案措施相關內容及問答集,請至衛生福利 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 「COVID-19防疫專區/特殊專案/春節檢疫措施專案/春節檢 疫專案措施相關內容及問答集」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