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大直高級中學110學年度國中部寒假轉入生申請登記計畫
臺北市立大直高級中學110學年度國中部寒假轉入生申請登記計畫
一、依據臺北市公立國民中學轉學處理要點辦理。
二、招收年級及缺額:九年級18人
招收年級 | 班級數 | 現有學生數 | 每班平均人數 | 招生轉入生數 |
九年級 | 9 | 252 | 28 | 18 |
三、申請登記資格、方式及繳驗證件(申請登記時,不須事先於原學校辦理轉出手續)
(一)登記資格:學生戶籍設籍為本校學區,並符合臺北市公立國民中學及高級中學附設國中部新生分發及入學辦法規定。
(二)登記方式:家長需親自至本校申請登記。
(三)登記繳驗證件:
- 戶口名簿正本(必備)。
- 提供學生之二親等直系血親或法定監護人同址坐落學區內房屋所有權狀。(非必備,若無則免)
- 連續租屋且居住於學區內6年以上,並經公證之房屋租貸證明。(非必備,若無則免)
四、受理登記期間:
111年1月21日起至111年2月7日止,週一至週五(上班日)上午9時12時。
五、辦理地點:本校教務處註冊組(教學區一棟二樓)。
六、審核方式:
比照臺北市公立國民中學及高級中學附設國中部新生分發及入學辦法中額滿相關分發方式辦理。
七、錄取名單公告:
111年2月7日下午5時於本校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公告「轉入生錄取名單」。
八、辦理轉入時間:
(一)錄取學生請先至原就讀學校辦理轉出手續,並取得相關轉學文件。
(二)請家長自公告錄取名單3日內(上班日0830~1100)填妥轉入申請書,持應繳文件至本校辦理轉入手續;逾期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三)應繳文件:
轉學證明書(含各學期成績)、學籍表、健康記錄表、三年獎懲/社團/幹部服務記錄表、個人公共服務紀錄表、照片1張及照片電子檔。
因應疫情發展狀況,將依政府公布防疫措施,滾動調整辦理登記方式並於校網最新消息公告,敬請家長留意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