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英聽(1)之應考資訊&考生應試重要提醒事項

發佈人: 
註冊組長許珍瑜

一、112 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第一次考試因應防疫措施:英聽應試防疫說明

 

二、112英聽(1)之應考資訊全面採取由考生至本會大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各項考試試務專區查覽或列印的線上模式,或以電話語音02-23643677查詢。

報名時有填寫行動電話號碼之考生將以簡訊通知網路查詢連結。考生可自行至本會大中心網站應考資訊查詢頁面查覽及列印應考資訊。

各項考試將以下任一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查驗考生身分:

國民身分證、有照片健保卡、駕駛執照、護照、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或居留證。請考生於應試前辦妥相關證件。

自本次英聽考試起,請考生應試自行準備口罩,各考(分)區仍備有口罩供考生口罩髒污或因突發狀況需更換時替換使用。考生入場識別證預計於111年10月12日(三)寄發集報單位轉發考生。

 

三、考生應試重要提醒事項:

(一)考試時間調整:預備鈴響至考試開始鈴響時間改為10分 鐘(原為15分鐘)、考試說明及正式考試時間改為50分 鐘(原為45分鐘),

合計時間仍維持60分鐘;考生於考 試開始鈴聲響畢後,不得再進入試場。各場次考試時間 表,請詳112學年度考試簡章p.1。

(二)作答注意事項:

1、 英聽測驗作答使用 A4 答題卷,印有考生應試號碼與 姓名。

2、 考試鈴響前,不得翻閱試題本與答題卷,並不得簽 名、書寫、劃記、作答。

3、 考試開始鈴聲響畢後,依播音指示於答題卷之「確認 後考生簽名」欄以正楷簽全名與作答。

4、 考生若因特殊情況使用備用答題卷時,雖備用答題卷 上無考生本人應試號碼與姓名,但仍須於備用答題卷 上之「確認後考生簽名」欄以正楷簽全名。

5、 本次考試取消答題卷簽名欄位之劃記方格,調整簽名 欄位與相關說明,有關作答事項,請詳112學年度考試 簡章pp.42-43。

(三)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

 各類應考服務項目,皆不寄發審查結果,請考生於 111.10.05(三)開放應考資訊查詢當日,

自行至本會 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高中英聽試務 專區查覽或列印,

其中申請特殊項目之考生則請於試 務專區之「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網」查 覽或列印(參見112學年度考試簡章p.27);如有查詢相關 問題,請致電本會大考中心(電話:02-23661416轉 608)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