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重要注意事項

發佈人: 
註冊組長許珍瑜

112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 重要注意事項

一、112學年度起,旨揭招生第一階段報名時,申請生至多可申 請6個校系(組)、學程,每申請1校系(組)、學程報名費為 新臺幣100元整;低收入戶申請生免繳費;中低收入戶申請 生減免60%。

二、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申請生,須於112年4月13 日10:00起至4月19日21:00止,登入本委員會「校系(組) 學程上傳檔案勾選清單預擬練習版」,檢視本委員會所取 得之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含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 及多元表現):

(一)當學年度應屆畢業生,可檢視一~四學期之中央資料庫學 習歷程檔案。

(二)如為110學年度以後之已畢業生,可檢視一~六學期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

(三)如有疑義者,須於112年4月20日中午12:00前之每日上 班時間,向就讀學校提出疑義申請,逾期或未依本簡章 規定提出疑義申請者,視同確認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 案,概不受理複查及申訴。

三、應屆畢業生之「第六學期修課紀錄(PDF檔)」須由就讀學校 將參加學科能力測驗所屬應屆畢業生之「第六學期修課紀 錄」上傳至本委員會,上傳期間為112年5月11日10:00起 至5月12日17:00止。另訂於112年5月15日10:00起至5月 16日17:00止開放應屆畢業生查詢第六學期修課紀錄。

四、第二階段複試之「資格審查資料」為必繳資料,申請生一 律須繳交「學歷證件」作為各校資格審查之用。申請生自 行將「學歷證件」製成PDF檔,於各校規定上傳截止日前, 至本招生「資格審查暨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系統」完成 上傳。如未上傳「學歷證件」者,一律視同「申請生未完 成資格審查暨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作業」,本委員會不 會傳送此份資料至各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