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111學年度第2學期市立中等以下學校體育學生助學金及培訓補助金申請作業 ,即日起至112年3月10日(星期五 ) 前受理申請

發佈人: 
體育組長

一、依據「臺北市市立中等以下學校體育學生助學金及培訓補助金發給要點」(以下簡稱發給要點)辦理。
二、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賽事採計自111年2月1日至112年1月31日止。
(二)發給要點第三點第二項第一款之國際賽事詳見「特定體育團體參加國際運動賽會申請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賽會名稱核定表」,同點項第四款之全國性賽事詳見「全國性錦標賽及全國性國小單項運動競賽項目核定表」。
(三)請符合資格學生於112年3月10日(星期五)前檢附申請書(填妥)、戶籍謄本(不可省略個人記事)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及成績證明文件繳予導師,後送學務處體育組彙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