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須知

兵役概述

1.關於服兵役
依兵役法規定,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並於19歲之年起役,在前一年底至當年3月間接受 兵籍調查,之後並依通知到內政部會商衛生福利部指定之檢查醫院接受體格檢查(在學讀書者可依法辦 理緩徵,暫不繼續施以徵兵處理),檢查結果體位判定為常備役體位者,應參加抽籤,並依所抽中之軍 種兵科及號次,按順序徵集入營服役,願意服替代役者,則可於常備役體位申請服替代役期間,依公告 規定申請服替代役;若檢查結果體位判定為替代役體位者,則參加入營順序抽籤,依抽籤號次徵集入營服替代役;若為免役體位者,則免服兵役。如果18歲男子,希望提前履行兵役義務,得向戶籍地鄉(鎮 、市、區)公所提出申請,並由役政單位依上述程序辦理。


2.兵役的區分

兵役分為軍官役、士官役、士兵役及替代役,並依其服役性質區分如下:

A.軍官役:常備軍官役、預備軍官役。

B.士官役:常備士官役、預備士官役。

C.士兵役:常備兵役、補充兵役。

D.替代役:一般替代役(警察役、消防役、社會役、環保役、醫療役、教育服務役、農業服務役及其 他經行政院指定之役別:如司法行政役、文化服務役、經濟安全役、土地測量役、公共行政役、外交役 、體育役及觀光服務役等。)及研發替代役。

以上的兵役,除義務役之預備軍官役、預備士官役、常備兵役、補充兵役及替代役外,尚可志願 選服軍官役、士官役及志願士兵。


常見問答(FAQ)

●兵籍調查:什麼是「役男」?徵兵及齡是幾歲?還有「兵役年齡」究竟要怎麼計算?

一、按兵役法令規定,凡是年齡屆19歲之年1月1日起到36歲之年12月31日止之男子,依法都應接受徵兵處理,稱為「役齡男子」,簡稱「役男」。

二、徵兵及齡男子,為年齡屆19歲之年1月1日起之男子,其計算方式係以國曆年度減去出生年次,其數目如為19,即已到達法定接受徵兵處理的兵役年齡,也就是徵兵及齡。

三、如以民國109年為例:民國109年-90年次=19歲,因此,自109年1月1日起,90年次出生的役男,不論出生月日(註:在同一年度出生者,不論其出生月日,都屬相同兵役年齡。),其兵役年齡都是19歲,90年次出生的役男,其兵役年齡均為19歲,以此類推。
 

●兵籍調查:什麼是兵籍調查?開始申辦時間?如何辦理?

1.兵籍調查是辦理役男徵兵處理的首要程序,主要目的是在建立役男個人及家屬基本資料、目前就學或升學意願、健康情形、民間專長以及聯絡方式等等,以作為將來辦理後續徵兵檢查、抽籤及徵集入營的依據。

2.當年次役男(民國109年為90年次19歲役男,以此類推)統一辦理兵籍調查的時間是在役男屆18歲之年的10月(由戶籍地區公所寄發兵籍調查通知書)至19歲之年3月。辦理方式除可利用線上(系統開放時間約1個月,請多加利用)申報方式辦理外,亦可採用臨櫃、傳真、電子郵件、郵寄等方式。

●兵籍調查:在學役男是否也要申報兵籍調查?

是的!役男收到兵籍調查通知書後,不論是否在學、出境國外或就讀於軍警學校,都要依規定如期完成申報登記,尤其要提醒目前在國內就學中的役男,由於學校只是依規定於學生註冊後將在學名冊報送給市府核定緩徵,該名冊僅有就學資料而無兵籍調查其他各項所需申報的內容,所以請勿把兩者混淆。

●兵籍調查:辦理兵籍調查時所申報之就學狀況對後續徵兵處理時程有何影響?

依現行實務作業,役男所申報的就學狀況與升學意願情形,將影響後續徵兵處理時程的安排,所以請務必按現況詳實填報,以維護您的權益,茲彙整相關申報結果如附表,謹供參考。
兵籍調查申報狀況及後續徵兵處理程序表(PDF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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