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部

財團法人親愛音樂文化基金會辦理112年度文化攜手計畫補助

一、依據財團法人親愛音樂文化基金會112年2月24日財法親愛文化字第1120000003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之補助總額為每年新臺幣(以下同)10萬元整,補助對象為全國演藝團體與各學校藝文社團。
三、本年度之計畫收件期間自即日起至4月29日止,申請之演藝活動須於112年8月至113年7月間辦理。
四、申請團體每年申請一場次為限,補助金額以1至3萬元為原則。
五、計畫及申請表件請至該會網站/文化補助(https://www.cacf.org.tw/pages/support)查詢。

臺北市數位實驗高級中等學校 112 學年度招生入學簡章

臺北市數位實驗高級中等學校 112 學年度招生入學簡章

該校於112學年度擬招生48名設籍臺北市、新北市與基隆市 之國中畢業生,分為特殊選才及申請入學2項入學管道,相 關資訊如下:

(一)特殊選才

1、報名時間:112年3月8日(星期三)至112年3月22日 (星期三)。

2、甄選目標:具備特殊領域、專業技術才能或基礎自主學習能力者。

3、甄選流程:書面資料審查、團體/個別面試。

(二)申請入學

1、報名時間:112年6月9日(星期五)至112年6月13日 (星期二)。

2、甄選目標:具有「深度學習6C全球素養」潛能及基礎 學科表現能力學生。

3、甄選流程:112年國中教育會考門檻檢定、團體/個別 面試。

協助宣導本市消防局「視訊119」App之推廣

一、依據本市消防局112年2月16日北市消指字第1123006908號函辦理。
二、本市消防局為強化119受理救災救護服務,提升為民服務效能,建置「視訊119」App,讓民眾遇有報案需求時,可即時使用。本項服務具有將報案定位及現場影像回傳功能,並提供民眾報案時與本市消防局119執勤員視訊對談,以利掌握報案者及現場資訊,迅速派遣人車進行救援
三、請貴單位惠予協助運用所屬管道(官方網站、粉絲團)宣傳。
四、宣導網站連結:「https://www.119.gov.taipei /News_Content.aspx? n=6453CDA64B467BF8&sms=3B9ED0062CE5C2D7&s=D2F5D90 C03102CBC」。

高雄市兵役處「高雄市八二三臺海戰役紀念館線上展覽」

一、 依111年2月24日高市兵役動字第11170228000號函辦理(如附件)。
二、 高雄市政府八二三臺海戰役紀念館座落衛武營公園,係為陳展八二三砲戰圖片及文物之全民國防教育參觀場所,為便利民眾即使在宅也能透過網路進入紀念館參觀,運用科技推出線上展覽,提供民眾以360度高解析度參觀展館瀏覽相關資料,並製作虛擬金門戰役陸海空VR實景供體驗,亦得在八二三臺海戰役紀念碑前獻花向偉大國軍將士英雄們致敬。
三、 線上展覽網址如下:https://823war.mildpkcg.org/,亦可組團至該館參觀,請協助將相關訊息轉知所轄學校或學生。如有任何問題請洽高雄市兵役處承辦人黃小姐,電話:07-3368333#2710。

轉知:私立開南高中辦理112年「菁英班新生家長說明會」及「志願選填vs 落點分析講座」訊息

轉知:私立開南高中辦理112年「菁英班新生家長說明會」及「志願選填vs 落點分析講座」訊息

說明:

一、為符應社會需求及厚植學生未來競爭力,開南高中全面朝「升 學菁英」及「技能菁英」培養,目前設「餐飲管理科(廚藝 大師菁英班)、廣告設計科(數位多媒體廣告菁英班)、機電 科(智能製造菁英班)、汽車科(智能汽車菁英班)、電機科 (自動控制菁英班)、資訊科(人工智慧菁英班)、照顧服務 科(長照醫事菁英班)、綜合高中(數據科學與人文菁英班)」等科,提供家長及學生選擇。

二、開南高中於112年3月18日、4月22日、5月27日、6月10日(星期 六)上午09:00~11:30辦理「菁英班新生家長說明會」 及5月22日(星期一)、6月9日(星期五)晚上18:30 辦理 「基北區高中職志願選填vs落點分析」線上直播講座,

特邀請 國九家長暨子弟參加,

報名網址如下: (一)開南中學官網首頁:www.knvs.tp.edu.tw (二)FB臉書:「開南中學」關鍵字搜尋 (三)電話洽詢:開南高中2321-2666分機206~208

轉知:112學年度桃園大興高中飛機修護科特色宣導

轉知:112學年度桃園大興高中飛機修護科特色宣導

說明:

一、該校位於桃園航空城,飛機修護科連續四年獲得全國技藝競 賽金手獎冠軍,為落實教育均質化精神,善盡高中社會責任, 辦理選技職好好讀有前途之飛機修護科特色宣導,達成適性揚才的教育目標

二、該校特色宣導影片連結:https://reurl.cc/Nqro95

四、附件檔提供該校宣導簡報供參閱。

五、活動網址:https://forms.gle/ZkTpVing1e2Cdc7M6

23.02.20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公告

外出於以下場所之室內空間全程佩戴口罩。有 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佩戴口罩之檢查、 治療或活動等情形可暫免佩戴口罩:

一、醫療機構:醫院、診所及其他醫療機構。

二、醫事機構:藥局、醫事檢驗所、醫事放射所、 物理治療所、職能治療所、助產機構、精神復 健機構、居家護理機構、居家呼吸照護所、護 理之家。

三、老人福利機構:長期照護機構、安養機構、其 他老人福利機構。

四、長期照顧服務機構:住宿式長照機構及團體 家屋。

五、榮譽國民之家。

六、兒童及少年服務機構:安置教養機構。

七、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住宿式。

八、公共運輸及特定運具:鐵路、捷運、纜車、公 路客運、市區公車及計程車、空運及海運(以 上包含運具及場站)、救護車及復康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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