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修正第3條、第10條、第19條;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修正第5點及附表
由 dcsh163 在 三, 11/21/2018 - 10:05 發表
一、為切合休假核給意旨係為慰勞公務人員之工作辛勞,允宜增加休假運用彈性,同時考量事假與家庭照顧假規定之衡平性,以及婚假與喪假運用之彈性,爰修正「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第10條、第19條,請詳閱附件。
二、同時配合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5點、附表以及「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Q&A」,請詳閱附件。
三、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適用工友管理要點之工友(含技工、駕駛)請領休假補助費及未休畢日時數折算工資等相關事宜,亦配合「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修正,請詳閱附件。
附件 | 大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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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考試院修正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令(含修正對照表).pdf | 1.04 MB | |
行政院修正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函(含修正對照表).pdf | 517.71 KB |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訂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Q&A函.pdf | 941.21 KB | |
行政院說明工友請領休假補助費及未休畢日時數折算工資等相關事宜函.pdf | 911.2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