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大直高級中學109學年度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護措施處理原則

發佈人: 
體育組長趙懇

臺北市立大直高級中學升學輔導甄試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護措施處理原則說明

一、考試健康管理

1.體溫量測: 學校 於考試當日準備額溫槍等體溫量測器材,供考生量測體溫;試務工作人員則皆需量測體溫。 體溫之標準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公告為準。
2.考生應落實自我健康狀況監測, 考生如有發燒 症狀 ,應一律不得進入試場應試 。
3.學校協助考生量測體溫時,如遇考生有發燒情形,依規定詢問其旅遊史及有無呼吸道及腹瀉等症狀,並協助適當防護措施及引導就醫治療。
4.健康之工作人員及考生應視情況隨時配戴口罩。

5.依照規定每人含陪考家長,皆須填寫疫調表,確認接觸史無虞。

二、補考措施

1.體育班特色招生: 學校 如有考生因「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

致無法順利完成考試者, 應統一於 109 年 5 月 23 日辦理補考, 並 於 109 年 5 月 25 日放榜

,以維護該考生權益 。至於未有上開情事,則按原定時程109年年5月月4日放榜。

三、 其他注意事項 招生簡章或准考證加註注意事項:

1.為配合量測體溫等防疫措施,請考生提前到達考場。

2.配合防疫措施,請考生、家長,務必攜帶口罩。
2.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者,請配合留在家中,不得應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