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自5月16日至5月29日調整本市校園防疫應變措施一案

發佈人: 
衛生組長凃韋伯

說明:
一、依據111年5月11日臺北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指 揮中心第317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升溫,本局滾動式調整相關防疫應 變措施如下:
(一)校外教學(含畢業旅行) :考量目前疫情嚴峻,各縣市確 診人數持續增加,各級學校(含幼兒園)自5月16日至5月 29日仍全面暫緩辦理。
(二)各類跨校大型活動(含校慶、跨校性社團活動、成果發 表、課程及各項體育競賽)
1、國小(含幼兒園)自5月16日至5月29日仍全面暫緩辦 理。惟考量各校校隊及基層訓練站有備戰及參加全國賽需求,於落實防疫措施後,始得實施。
2、國高中維持辦理,惟主辦單位須向學校提報防疫計 畫,由學校審核通過始得辦理,參加人員需完成2劑疫 苗接種滿14日(或提供不適接種醫生證明),全程配戴 口罩,學校亦可採線上方式辦理;校慶及體表會不開 放校外人士入校。
3、體育競賽屬國高中階段者,維持辦理,除需遵守防疫 措施外,不開放觀賽。
(三)校園場地開放
1、高中職及國中校園於5月16日至5月29日維持室外場地 開放,不開放室內場地。
2、國小校園室內外場地於5月16日至5月29日仍全面暫停 開放。

三、請貴校師生持續加強留意自我健康狀況,在校期間除用餐 及飲水外,仍應全程配戴口罩,本局將視疫情狀況滾動式 調整相關應變防疫措施。

四、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各學層業管科聯絡窗口:
(一)校外教學(含畢業旅行)及園遊會、校慶、社團活動、成 果發表等:
1、國中、高中職(中等教育科):分機6363,吳科員。
2、國小(國小教育科):校外教學—分機6380,邱支援 教師;校慶—分機6370,楊支援教師。
3、特教學校(特殊教育科):分機6345,麥科員。
(二)配戴口罩(體衛科):分機6395,盧科員。
(三)校園場地開放(體衛科):分機6391、6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