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教育部修正「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調整授課方式實施標準」

發佈人: 
衛生組長凃韋伯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1年5月30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070625號函辦 理。
二、本次實施標準修正重點如下: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階 段,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如於「確診或快篩陽性前2日內」 曾到校上課,該個案學生所屬班級之同班同學,全班暫停 實體課程3天,調整為遠距教學(無需請假),並由學校提 供1人1劑快篩試劑,爰取消國高中九宮格匡列之規定。
三、旨案相關修正QA,請至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網址: https://cpd.moe.gov.tw/page_one.php?pltid=183)下載 運用。
四、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最新公告滾動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