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北市112年度中等學校學生組語文競賽實施計 畫」

發佈人: 
國中教研組長蔡易融

一、依據「臺北市112年度語文競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案競賽日期如下:

(一)初賽:於112年6月23日(星期五)前由各校自訂日期辦 理全校性比賽;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則逕行參加複 賽。

(二)複賽

1、國語類:假本市立南湖高中舉行,演說及朗讀採二階 段辦理,作文、寫字及字音字形則採一階段辦理。第 一階段訂於112年9月9日(星期六)及10日(星期日) 舉行,項目包含演說、朗讀、寫字、作文及字音字 形,錄取前12名進入第二階段複賽(含非學校型態實 驗教育學生,且不記名次成績);第二階段訂於112年9月24日(星期日)舉行,項目包含演說及朗讀,各區 各組各項目複賽選取優前6名。

2、本土語言類:假本市立育成高中舉行,複賽訂於112年 9月16日(星期六),各區各組各項目複賽選取優勝前 6名。

三、報名日期及方式如下:

(一)各校應於112年7月1日(星期六)至112年8月8日(星期 二)下午6時至臺北市語文競賽線上報名系統 (http://language.tp. edu.tw/)完成報名。

(二)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採個別報名方式。

四、有關增額推薦參加本市複賽(由該就讀學校增額推薦參加 本市複賽,不佔該校原核定名額)之條件,說明如下:

(一)前一學年度曾獲市(縣)賽(不限本市,他縣市亦可) 該組該語言該項目第1至6名,本學年度得以該獎項(以1 次為限)增額推薦參加本市該語言該項目複賽,國語動 態項目(演說及朗讀)進入複賽「第1階段」,而國語靜 態項目(寫字、作文及字音字形)及本土語文所有項目 則進入單一階段複賽。

(二)前一學年度曾獲得全國賽該組該語言該項目特優,本學 年度就讀國中7年級或高中10年級時,得以該獎項(以1 次為限)增額推薦參加本市該語言該項目複賽「第2階 段」(國語靜態項目及本土語文所有項目均為單一階段 複賽)。

五、其餘活動說明請詳參旨揭計畫,倘有報名相關問題請逕洽 承辦學校,國語類為南湖高中,聯絡電話:02-26308889轉602~604;本土語言類為育成高中,連絡電話:02- 26530475分機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