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發布「公立學校教職員退撫儲金監理會設置辦法」

發佈人: 
人事組員張貴雲

主旨:「公立學校教職員退撫儲金監理會設置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6月17日以臺教人(四)字第 1124201755A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總說明、逐條說明及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2年6月17日臺教人(四)字第1124201755D號函 辦理。

  二、檢附前開教育部原函及發布令影本(含總說明、逐條說明 及法規條文)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