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委請財團法人台灣設計研究院辦理112年度「學美.美學-校園美感設計實踐計畫」

發佈人: 
高中教研組長汪德方

本案重要資訊如下:

(一)徵選對象: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及教育部 核准立案之海外臺灣學校。

(二)申請期限:自112年7月7日(星期五)上午8時起至112年 8月11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

(三)申請方式:採線上申請,請依官網網頁步驟及內容完成填寫(申請網站:http://aesthetics.stss.com. tw)。

(四)以上活動詳情請見計畫粉絲專頁(https://is.gd /j4H1vg)或至臉書(Facebook)搜尋「學美‧美學 校 園美感設計實踐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