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北市112年度語文競賽實施計畫(修正版)

發佈人: 
國中教研組長蔡易融

一、依據本局112年5月22日北市教終字第1123043481號函(計 達)續辦。

二、查全國語文競賽閩南語動態項目(演說、情境式演說、朗 讀及讀者劇場)原委由本市博愛國小辦理,自今(112)年 度起改由本市南港國小辦理,爰修正旨揭實施計畫第七點 第三項第三款。

三、本市112年度國民小學多語文學藝競賽手冊、中等學校學生 組語文競賽實施計畫、教師組語文競賽實施計畫、社會組 語文競賽實施計畫及試辦本土語文讀者劇場競賽計畫,本 局不再另行配合修正函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