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大直高級中學108年度中華民國高中學生新加坡訪問團 團員甄選要點

發佈人: 
學生活動組長汪德方

臺北市立大直高級中學108年度中華民國高中學生新加坡訪問團

團員甄選要點

  • 依據:市政白皮書計畫工作重點暨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8年度工作計畫。
  • 主旨:促進中華民國與新加坡兩國高中學生語言、文化、生活習慣及友誼之交流。藉由跨國跨校的學生互訪交流活動,提供學生學習成長之機會,以拓展國際視野,培養地球村的世界觀。
  • 指導單位:教育部、外交部。
  •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
  • 承辦單位:臺北市立大直高級中學。
  • 訪問國家:新加坡。
  • 出訪日期:108年7月16日(二)至7月31日(三)止,共16日。
  • 來訪日期:108年11月25日(一)至12月10日(二)止,共16日。
  • 訪問內容:
  • 拜會新加坡文教機關(華僑中學、萊佛士書院、維多利亞初級學院、國家初級學院、淡馬錫初級學院)及我國駐外單位。
  • 新加坡家庭接待活動。
  • 學校課程:包括一般英文、新加坡多元文化、隨班上課及社團活動。
  • 參觀新加坡文化經濟建設及遊覽新加坡風景名勝。
  • 參加其他活動。
  • 團員對象:高一學生
  • 團員名額:正取12名(男生4人、女生8人),備取2-3名
  • 團員資格:
  • 品學兼優、身心健康,並具有正確國際觀念及學習精神者。
  • 通曉英語且具才藝者優先錄取。
  • 能符合新加坡學校服儀規定者:

髮式、服裝以清新簡單、適合學生為原則,頭髮不可染、燙,不可留鬢角、蓄鬍或蓄髮,不得有奇特怪異之造型,身上不配戴戒指、項鍊、手環及其他類似配件。

  • 107年9月1日迄今未受小過以上之處分,出發前犯過即取消資格。
  • 甄選條件:
  • 107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總成績:30%(平均70分以上始可報名)。
  • 107學年度第1學期英文成績:30%(平均70分以上始可報名)。
  • 才藝表演及英語表達:40%。
  • 缺曠課及警告記錄:缺曠每節扣甄選總分1分;警告每次扣甄選總分2分。
  • 額外加分10%:其他優異表現能提出證明者。
  • 甄選方式:
  • 請於108年3月4日(一)13:00前完成線上報名表單https://goo.gl/forms/nU8obkCBpszfedp53之填寫,線上填寫完後,3月6日(三)13:00前將以下紙本資料繳交至學務處訓育組參加甄選。紙本資料含報名表件檢核表、綜合報名表(附件1)、切結書(附件2)、家長同意書(附件3)、接待家庭調查表(附件4)、護照影本(護照照片頁該頁)一份、107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影本一份、英檢證明(無則免附)
  • 甄選說明如附件5,由甄選委員會辦理,3月11日(一)12:10~14:00假迎曦館五樓演講廳舉行才藝及英語評比(甄選時間會因報名人數多寡略作調整)。
  • 3月12日(二)16:00前公告錄取名單。
  • 參加費用:臺灣-新加坡來回機票約新台幣19,000元。(含兵險、機場稅及保險等,以實際招標金額為準,多退少補。其餘住宿、參觀等費用皆由新加坡政府及接待家庭贊助。)(另需自費部分:辦理護照、製作團服、零用金等。)
  • 參加義務:
  • 須擔任接待家庭接待新加坡來訪學生(108年11月25日至12月10日)無償提供其食宿,且替所接待之新加坡來訪學生購置學校制服(購買項目屆時依實際狀況調整,費用約新台幣2,000元)。
  • 皆須繳交心得寫作一份1000~1500字之電子檔,於108年7月30日(二)回臺前繳交至各校的帶隊師長。
  • 皆須參加藝文競賽,項目如散文、新詩、繪畫、攝影等;因繪畫紙張及工具攜帶出國較不易,可回臺後於預定時程內繳交,但須事先和各校帶隊老師領取「繪畫報名表」並繳至各校的帶隊師長,再由各校帶隊師長繳至臺北市立陽明高級中學負責師長。詳細資訊,請參考藝文競賽實施計畫。
  • 經錄取之學生出國前均需參加相關國際禮儀及安全講習。參訪及接待表現優異之學生發予證明書,若違反校規或有損國家形象者將加重處分。
  • 經錄取之學生無正當理由退出訪問團者,應負擔所有衍生相關費用並加實施愛校服務3次。
  • 若有任何問題,請洽學務處訓育組汪德方組長,聯絡電話2533-4017#132。
  • 本要點陳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