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中華民國薇閣慈善公益協會2020年璞玉計畫實施辦法及申請書
一、申請對象:中華民國台北市、新北市轄區內公立國、高中學生。
二、申請方式:由學校校長及老師薦舉二位最值得獎勵學生,其具備條件如後:
(一)必須是地方政府認定家庭清寒受生活扶助之學生,或學校證明確為生活艱困家庭。
(二)品性優良或具有前瞻性專長(如學業、體育或其他方面特殊職技)可資栽培的學生。
三、獎助辦法:
(一)獎助金額:每人每月計劃補助參仟元助學金。
(二)獎助期程:自獎助之日起至年滿18歲(或高中、職畢業,五專三年級課業結束)。
(三)關懷訪視:每月由中華民國薇閣慈善公益協會兩位以上志工親赴學生住所,在其家長陪同下,實施關懷訪談,並將獎助金轉發與獎助學生。 訪視當中,志工視學生家庭狀況及在校學習成績與品德表現,完成訪視紀錄,對於關懷對象若有變異,適時提請本會理監事會議研討,予以調整獎助方式。
(四)申請作業:
1.申請文件:詳如附件各式申請表,敬請貴校惠與協助,備妥下列相關資審文件函知中華民國薇閣慈善公益協會完成申請所需。
(1)璞玉計劃申請書。
(2)檢附學生證影本、身份證影本及戶口名簿影本、低收入或清寒證明影本(若無低收入戶或清寒證明者,請詳述其家境狀況)、表現績優及職技專業證明影本(含校內、外競賽、認證或優秀之各級獎狀證明…等)。
(3)在校最近一期段考以上成績證明。
(4)申請人300字以上自傳。
(5)學校校長及老師舉薦表。
四、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09年5月31日止。
五、審核作業:由中華民國薇閣慈善公益協會編組公正評選人小組實施評核作業,於完成資審作業後隨即公告,並對錄取學生實施獎助。
六、聯絡方式:
申請地址:(24253)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403巷4號3樓
聯絡電話:(02)8522-2858分機15
聯絡人:協會秘書處-陳秋芳
八、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薇閣慈善公益協會
E-mail:wego20100109@yahoo.com.tw
附件 | 大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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