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6實施最新防疫總指引

發佈人: 
衛生組長蔡如盈

配合前項指揮中心最新公告之防疫措施,112年3月6日 起調整部分校園防疫措施,重點摘要如下:

(一)佩戴口罩:

1、校園室內外空間及場域,取消應全程佩戴口罩之規 定,各級學校得視場域性質(游泳池、室內各場館、 餐廳、宿舍等)及活動需要,經與學校師生充分溝通 並取得共識後,自行決定採取佩戴口罩措施。

2、考量學校教學需求,在與學校師生充分溝通並取得共 識後,於具特殊性場域(如烹飪教室、實驗室或廚 房),或部分課程(如餐飲實作課、有衛生安全規範 之相關課程)有相關需求時,學校得自行決定採取佩 戴口罩措施。

3、自主佩戴口罩即表示不強制佩戴,由師生自行決定, 尊重師生自主意願。

4、惟校園內健康中心或公共運輸工具(如校車、幼兒園 專用車、接駁車等)比照指揮中心規範之指定場所, 依規定仍應佩戴口罩。

(二)自主防疫者及自主應變對象入校規定:

1、自主防疫者:7天自主防疫期間如無症狀可入校上班、 上課(學校無須檢核快篩結果);如出現症狀則使用家用快篩試劑篩檢,快篩陽性應儘速就醫。

2、自主應變對象:無症狀可正常上班上課,並可依實際 使用需求向學校申請快篩試劑,於出現症狀時篩檢 (學校無須檢核快篩結果),並建議佩戴口罩;快篩 陽性,應儘速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