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316防疫管理指引

發佈人: 
衛生組長蔡如盈

指揮中心於112年3月9日公布調整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 疫措施如下:

(一)112年3月20日起調整「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疾病通報 定義,改為:符合COVID-19併發症(中重症)條件需通 報並隔離治療;輕症或無症狀者如檢驗陽性,不需通報也不需隔離,建議進行「0+n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 管理期間快篩陰性,或至距離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已達 10 天無需採檢,即可解除。

    COVID-19 篩檢陽性者為校(園)內人員時之處置 (一)輕症或無症狀者:建議 0 日及次日起 5 日內在家進行自主健康 管理,不要到校上課,並依指揮中心最新自主健康管理指引措 施進行自主健康管理,外出時請全程佩戴口罩。 (二)併發症(中重症)者: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措施 進行隔離治療,符合解除隔離治療條件後,可入校上課。

(二)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建議有症狀時在家休息,避免不必 要外出,無症狀或症狀緩解(退燒至少1天)後可安心外 出;外出時請全程佩戴口罩。為降低感染後引發併發症 之風險,65歲以上長者、孕產婦、具慢性病或免疫不全/ 免疫低下病史者等具「COVID-19重症高風險因子」者, 於快篩陽性後,請儘速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