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注意】112學年度第2學期高三長假申請注意事項與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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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輔組長李政達
  • 本學期因長假較長,故5月2日前個人出缺紀錄(事假+曠課)已超過30節者,不得申請長假。
  • 申請日期:112年4月28日前,由風紀股長收齊後繳回生輔組,未交調查表視同不申請長假。
  • 長假日期:112年5月3日 至 112年6月2日止
    • 112年5月9日(二)分科模擬考,有參與的同學務必返校應試。
    • 112年6月5日(一)返校大掃除、畢典預演、辦理離校手續。
    • 112年6月6日(二)返校畢業典禮。
  • 本學期自112年2月13日至112年6月5日止,尚未完成請假手續學生請依請假規定時間辦理完畢,逾期不受理。本學期缺曠(事假+曠課)達科目授課總節數三分之一者(每科總節數不同),該科目成績零分計算。同學請長假時應注意是否超過節數。
  • 高三同學應隨時上網接收新公告資訊,以免影響權益。
  • 申請長假學生於請假期間,不得於上課時間隨意借故返校入班、逗留教學區或使用球場影響他人受教權益,違者依校規辦理予以警告乙支。
  • 進入學校請依服儀規定穿著,以利警衛辨識身分,並完成進出學校登記,離校需填外出單(至學務處找學務人員確認長假申請名單後核章即可離校/免導師章)。
  • 申請長假者,學生之生活規範、安全均由家長負貴,如發生任何違反法律規定,返校後仍依校規辦理懲處。
  • 未請假同學到校作息:
    • 應配合學校作息時間規定,尤以課間及午休時間,勿在教室外逗留行走。
    • 有申請K書中心自習者,請配合K中作息時間與使用規範(參詳附件一)。
    • 教室內禁止喧嘩、聚眾等影響他人讀書之行為。如:利用大屏從 事娛樂、玩桌遊、各類遊戲、樂器等)。
    • 非體育課時間,不佔用體育課班級使用之球場、場地與器材。